通知公告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按照2021年审计工作要点,审计处对学校2020年二级部门自行采购项目(5万元以下的所有采购项目)开展了专项检查,并出具了审计建议书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,认真做好整改工作。
一、工作要求
根据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审计整改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的通知》(渝化职院〔2020〕134号)文件要求,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,认真研究部署,结合审计建议书中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,并按规定时限报审计整改结果清单和审计整改报告。
二、资料报送要求
从审计整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暑假开学后二周内,将审计整改结果清单(附件3)、审计整改报告(附件4)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审计处,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和盖部门鲜章,并提供整改的相关佐证材料。
审计处将不定期检查审计整改情况,对审计整改不力、不按时报送整改情况的予以通报。
联系人及电话:金国梅, 81886310;
附件 1:审计整改结果清单(附件3)
2:审计整改报告模板(附件4)
审计处
2021年7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