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各有关部门:
为了加强学校审计整改工作,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,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,根据学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,结合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审计整改工作实施细则》(渝化职院〔2020〕134号)文件,审计处一一梳理了前期审计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,请你们高度重视,逐项落实,强力推进审计整改。
一、整改工作要求
审计整改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,提高站位;强领导,落实责任;强化督查,狠抓落实;着眼长远,建章立制的工作要求,加大力度落实整改措施。对没有达到审计整改要求的,审计处要退回责任部门继续整改,直到达到整改要求,确保“真整改”。继续整改问题见附件1-7。
二、提交整改资料要求
请于10月18日前,责任部门按要求、按顺序填写《审计整改清单》(附件8)、审计整改报告(附件9),电子档传至指定邮箱:sjc@cqcivc.edu.cn;纸质件须部门负责人、分管领导签字、加盖部门章,并附相关佐证材料(盖部门鲜章,佐证材料按问题序号依次标注)交至审计处。该问题属于重复问题的,可以合并成一个问题写,但需要依次标注序号。
联系人:宋妮;
联系方式:81886310
审计处
2021年10月11日